CE標誌的注意事項

由於本公司的機器人系統(機械臂與控制器)是整合到客戶系統(設備)中使用的產品,因此它是歐洲機械指令(2006/42/EC)第1條(適用範圍)第1段(g)項中定義的「機械半成品」(partly completed machinery)。根據歐洲機械指令中第13條(機械半成品的程式),我們在機械半成品聲明書(Declaration of Incorporation of Partly Completed Machinery)中聲明,本產品符合歐洲機械指令、歐洲EMC指令(2014/30/EU)以及歐洲RoHS指令(2011/65/EU)。(有關詳細資訊,請參閱機器人系統隨附的機械半成品聲明書。)因此,我們的機械臂上沒有加貼CE標誌。
由於機器人控制器RC800-A被定義為是「成品」,因此聲明其本身符合歐洲EMC指令和歐洲RoHS指令,並加貼CE標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