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E标志的注意事项

由于本公司的机器人系统(机械手和控制器)是被用于组装在用户的系统(设备)中的产品,因此它是欧洲机械指令(2006/42/EC)第1条(试用范围)第1款(g)项中定义的“半成品机械” (partly completed machinery)。 并且,根据欧洲机械指令中第13条(半成品机械的程序)中的定义,我们在半成品机械声明书(Declaration of Incorporation of Partly Completed Machinery)中声明,本产品符合欧洲机械指令、欧洲EMC指令(2014/30/EU)和欧洲RoHS指令(2011/65/EU)。(更多详情请参阅机器人系统出厂随附的半成品机械宣言书。)因此,本公司的机械手没有张贴CE标志。
由于机器人控制器RC700-E被归类于“成品”,因此我们声明其本体符合欧洲EMC指令和欧洲RoHS指令,并张贴有CE标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