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導入] (文件功能表)
從其他Epson RC+ 8.0專案,可導入以下檔案及巨集。
可導入的副檔和檔案名稱如下所示。請注意。
- 程式檔名稱的副檔名必須是「.prg」
- 包含檔名稱的副檔名必須是「.inc」
- 點文件的副檔名必須是「.pts」
- GUI Builder檔名稱的副檔名必須是「.gui」
- Vision Guide檔名稱的副檔名必須是「.vis」
- 力档檔名稱的副檔名必須是「.frc」
- Force Guide檔名稱的副檔名必須是「.fg」
- PartFeeding檔名稱的副檔名必須是「.pf」
- I/O標籤檔名稱必須是「IOLabels.dat」
- 使用者錯誤檔名稱必須是「UserErrors.dat」
- 巨集檔名稱必須是「Macros.dat」
導入檔案
從[文件類型]列表方塊中選擇檔案類型。
導覽至您要導入的檔案。
點擊[打開]按鈕。
如果檔案名稱已在專案資料夾中使用,系統將會提示您確認覆寫。接著,檔案將會複製到目前專案的資料夾中。
提示
僅可導入Epson RC+ 8.0或EPSON RC+ 7.0中創建的檔案。若要導入早於EPSON RC+ 7.0的版本中創建的檔案,將檔案導入至EPSON RC+ 7.0後,再將導入的檔案導入至Epson RC+ 8.0。